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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泉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开展“集中月”培训
 
2023-2-20  发布
      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《关于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意见》,进一步加强提升药品检验检测技术能力,市药检中心制定《2023年业务培训实施计划》。2月6日,中心“集中月”培训正式开班,掀起了2023年业务知识“大学习”热潮。
       此次集中培训安排一个月,采取网络培训、业务骨干授课、集中讨论、现场测试等方式,以实验室质量管理相关知识为主,重点培训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RB/T214-2017、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》GB/T31880-2015培训、测量不确定度的计算及运用、LIMS系统ELN表格编辑、玻璃量器校准操作等内容。在培训中坚持“缺什么补什么”,围绕质量管理知识、药品法律法规、检验重点难点开展针对性培训,对遇到的问题展开集中讨论,梳理工作思路,在培训结束后对所学知识进行现场测试,不断夯实检验检测基础。
       中心持续开展“一对一、师带徒”带教培训。根据岗位需求和人员实际,今年结成“师带徒”的传帮带对子21对,对费休氏水分测定仪、可见-紫外分光光度计、红外分光光度计、液相色谱仪、气相色谱仪、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、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、微波消解仪等的仪器操作,中药材、中药饮片的性状鉴别、显微鉴别,以及财务和药械监测工作进行帮学带教。在帮助新进人员尽快转变角色,进入工作状态同时,提高所有人员的技术水平,激励干部队伍的担当作为,“以老带新、以新促老”相互学习,相互促进,共同提高药品检验检测能力。
       这次的“集中月”培训活动,激发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热情,提高专业人员能力水平,完善补充了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的不足,进一步提高了中心检验检测综合能力,持续增强了酒泉市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技术支撑保障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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